融通通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12-13 来源: 作者:

  融通通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6年5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准予融通通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3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1月2日。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1月2日 ,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 (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16年11月2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高峰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电话:(0755)26947517

  联系人:赖亮亮

  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Nikko Asset Management Co.,Ltd.)4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现任董事情况

  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大鹏证券投行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北京远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杜婕女士,经济学博士,民进会员,注册会计师,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历任电力部第一工程局一处主管会计,吉林大学教师、讲师、教授。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田利辉先生,金融学博士后、执业律师,现任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教授。历任密歇根大学戴维德森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教授。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施天涛先生,法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和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12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王利先生,工学学士,现任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公司内核负责人、场外市场部负责人。历任中石化齐鲁分公司财务部会计,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稽核部总经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合规管理部、法律事务部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杨宗兵先生,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现任明天控股有限公司干部与业务管理中心副总裁。历任安徽省池州市第八中学高中语文教师,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党委书记、董事、集团党委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副厅级)。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王裕闵先生,工商管理学硕士,现任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全球投资主管兼首席投资官(国际),兼任ARK Investment Management GP LLC董事会列席代表。历任M&T Bank分析员,FGIC(GE Capital通用资本的子公司)交易员,General Reinsurance基金经理,CGA Investment Management高级基金经理,Structured Credit Partners LLC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投资官,Wachovia Corporation董事总经理兼全球结构信贷产品主管、董事总经理兼全球市场和投资银行业务亚洲主管,宏利资产管理(Manulife Asset Management)香港亚洲固定收益产品主管,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国际),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球投资主管兼首席投资官(国际)。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Allen 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融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金桥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北京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2017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2、现任监事情况

  监事刘宇先生,金融学硕士、计算机科学硕士,现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历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助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监察稽核部副总监。2015年8月起至今,任公司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大鹏证券投行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北京远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金桥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北京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2017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Allen 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督察长涂卫东先生,法学硕士。历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原国务院法制局)财金司公务员,曾在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和基金监管部工作,曾是中国证监会公职律师。2011 年3月至今,任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情况

  朱浩然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经济学学士。6年证券投资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债券投资部信用研究员、交易管理部交易员、机构债券投资部基金研究员、上海毕朴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投资经理。2017年2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经理,现任融通通福债券(LOF)、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融通通颐定期开放债券、融通通源短融债券、融通通和债券、融通通润债券、融通通玺债券、融通通祺债券、融通通瑞债券、融通增悦债券、融通增辉定期开放债券发起式基金的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自2016年11月2日起至2017年7月27日,由王涛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7年7月28日起至2017年9月8日,由黄浩荣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7年9月9日起至2018年8月10日,由黄浩荣先生和朱浩然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8年8月11日起至今,由朱浩然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固定收益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张一格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王超先生,交易部总经理谭奕舟先生,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马洪元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成立时间:1997年04月10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7]6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伍拾亿陆仟玖佰柒拾叁万贰仟叁佰零伍人民币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2】1432号

  联系人:王海燕

  联系电话:0574-89103171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6月底,宁波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67人,平均年龄29岁,100%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宁波银行自2012年获得证券投资基金资产托管的资格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丰富和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

  截至2018年6月底,宁波银行共托管61只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702亿元。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陈思辰

  联系电话:(0755)26948034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通话费用)、(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84号丰汇时代大厦东翼5层502-507房间

  邮编:100032

  联系人:魏艳薇

  联系电话:(010)6619 0989

  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34层3405号

  邮编:200120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021)38424889

  传真:(021)38424884

  (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网址:www.rtfund.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韦荣涛

  联系电话:(0755)26947504

  传真:(0755)26948079

  (二)其他销售机构

  (1)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传真:0512-69868370

  联系人:葛晓亮

  电话:0512-69868519

  客服热线: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法人代表:胡昇荣

  热线电话:95302

  网址:www.njcb.com.cn

  (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电话:010-83363101

  传真:010-58325282

  联系人:文雯

  客服热线:400-166-1188

  公司网站:http://8.jrj.com.cn/

  (4)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01-1504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01-1504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梁云波

  电话:0592-3122757

  传真:0592-3122701

  客户服务电话:400-918-0808

  公司网站:www.xds.com.cn

  (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高莉莉

  客服热线:4001818188

  公司网站:1234567.com.cn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213600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客服热线: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吴强

  客服热线: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8)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李静如

  客服热线:4008188000

  公司网站:http://www.myfund.com/

  (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 李兴春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联系人: 曹怡晨

  客服热线:400-921-7755

  公司网站: http://a.leadfund.com.cn/

  (10)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e世界A座1108室

  法人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11)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57418813

  传真:010-57569671

  联系人:崔丁元

  客服热线:4008936885

  公司网站:www.qianjing.com

  (1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胡学勤

  联系人: 程晨

  电 话: 021-2066595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3)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电话:0755-8946 0500

  传真:0755-2167 4453

  联系人: 叶健

  客服热线:400-684-0500

  公司网站: www.ifastps.com.cn

  (14)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23A

  法定代表人:高锋

  电话:0755-83655588

  传真:0755-83655518

  联系人:廖苑兰

  客服热线:4008048688

  公司网站:www.keynesasset.com

  (1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7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05室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电话:010-66045777

  传真:010-66045518

  联系人: 谭磊

  客服热线:010-66045678

  公司网站: www.txsec.com

  (三)登记机构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高峰

  电话:0755-26948075

  联系人:杜嘉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五)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玲、俞伟敏

  五、基金的名称

  融通通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具体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类属配置与个券选择策略以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等部分。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券种的流动性以及信用水平,优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比例配置。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适时调整组合久期,以获得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提高基金总体收益率。

  (二)利率策略

  本基金将考察市场利率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对引起利率变化的相关因素进行跟踪和分析,进而对债券组合的久期和持仓结构制定相应的调整方案,以降低利率变动对组合带来的影响。本基金管理人的固定收益团队将定期对利率期限结构进行预判,并制定相应的久期目标,当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以达到利用市场利率的波动和债券组合久期的调整提高债券组合收益率目的。

  (三)信用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债券与同期限国债之间收益率利差的历史数据比较,并结合不同信用等级间债券在不同市场时期利差变化及收益率曲线变化,调整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还将积极、有效地利用本基金管理人比较完善的信用债券评级体系,研究和跟踪发行主体所属行业发展周期、业务状况、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发行主体信用风险,确定信用产品的信用风险利差,有效管理组合的整体信用风险。

  (四)类属配置与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根据券种特点及市场特征,将市场划分为企业债、银行间国债、银行间金融债、央行票据、交易所国债等子市场。综合考虑市场的流动性和容量、市场的信用状况、各市场的风险收益水平、税收选择等因素,对几个市场之间的相对风险、收益(等价税后收益)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各类别债券资产的配置。

  本基金从债券票息率、收益率曲线偏离度、绝对和相对价值分析、信用分析、公司研究等角度精选有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本基金力求通过绝对和相对定价模型对市场上所有债券品种进行投资价值评估,从中选择具有较高票息率且暂时被市场低估或估值合理的投资品种。

  (五)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池结构和质量的跟踪考察、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预估提前偿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谨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六)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1)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9)、(12)、(13)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按照取消或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编制的具有代表性的债券市场指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1月8日复核了本报告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

  7.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2、其他资产构成

  ■

  8.3、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1月2日,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如下:

  ■

  十四、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6月9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二)主要人员情况”的内容;

  2、在“四、 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一)基金托管人情况”的内容;

  3、在“五、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中公司直销机构联系人信息与其他销售机构信息;

  4、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二)投资范围、(四)投资限制、(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更新数据为本基金2018年3季度报告中的投资组合数据;

  5、在“十、基金的业绩” 部分,新增了2018年半年度业绩比较基准数据;

  6、在“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部分,更新了“(七)暂停估值的情形”的内容;

  7、在“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部分,更新了“(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的内容;

  8、在“十七、风险揭示” 部分,更新了“(三)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的内容;

  9、在“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部分,更新了“(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的内容;

  10、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的内容,对本基金自上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至2018年11月2日期间的公告信息进行了列示。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3日

本版导读

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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