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1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1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1日在公司2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伯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增加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闲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同业存款、票据、同业理财、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天天理财、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即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增加至人民币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2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五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五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单波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增加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闲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同业存款、票据、同业理财、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天天理财、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即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增加至人民币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3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增加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闲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增加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闲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同业存款、票据、同业理财、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天天理财、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即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增加至人民币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同业存款、票据、同业理财、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天天理财、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

  3、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收益。

  2、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下,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2018年5月29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2018-028)。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理财余额为人民币8亿元。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吉华集团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增加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吉华集团增加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因此,安信证券对吉华集团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事项无异议。公司本次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增加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额度,能够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12月1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闲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同业存款、票据、同业理财、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天天理财、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即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增加至人民币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4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2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新世纪大道1766号吉华集团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28日

  至2018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一2017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00;每天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新世纪大道1766号吉华集团证券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通讯方式(传真或邮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通讯方式(传真或邮件)办理登记, 请将上述文件递交至公司后,电话确认,方视为登记成功。

  4、参会时间: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 会议地点,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新世纪大道1766号证券部,邮政编码:311228。

  3、联系方式:

  电话:0571-22898090;传真:0571-22898600;

  邮箱:jhgroup@jihuadyes.com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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