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1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8-075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12月7日前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和高管。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上午11:00,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子公司江苏港汇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港汇化工”)、镇江出口加工区港诚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港诚国贸”)、镇江港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港源水务”)、镇江市港龙石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港龙石化”)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计1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0万元;

  2、港汇化工向南京银行镇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500万元;

  3、港诚国贸向南京银行镇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500万元;

  4、港源水务向南京银行镇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500万元;

  5、港龙石化向南京银行镇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500万元。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12月1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12月1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港汇化工、港诚国贸、港源水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港龙石化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港龙石化拥有绝对控制力,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盘活子公司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对子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模式,能够实时监控子公司的资金流向和财务状况,因而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为港汇化工500万元、港诚国贸500万元、港源水务500万元、港龙石化500万元综合授信和港源水务融资租赁租金总额3,340.72万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邹雪城、芈永梅、岳修峰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2018年12月1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8-076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了盘活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全资子公司镇江港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港源水务”)拟与广州万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宝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港源水务拟以生产设备与万宝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融资期限3年。在租赁期间,港源水务以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固定资产,同时按双方约定向万宝租赁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港源水务以留购价格人民币1元回购此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公司与万宝租赁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万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G4751(仅限办公用途)(JM)

  法定代表人:易晓明

  注册资本:伍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 10 月 19 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服务(限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租赁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医疗设备租赁服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仅限融资租赁企业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的情况

  标的名称:港源水务生产设备

  类别:固定资产

  权属:交易标的归属港源水务,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所在地:江苏镇江新区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租赁物:生产设备

  融资金额:3,000万元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即港源水务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万宝租赁,并回租使用,租赁合同期内港源水务按约定向万宝租赁分期支付租金。

  租赁期限:3年

  租金及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租金,租金总额3,340.72万元。

  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资产所有权归万宝租赁,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租赁资产由港源水务按照约定价格1元留购,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至港源水务。

  担保措施:由公司为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合同生效: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上述合同尚未正式签署。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子公司盘活存量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本次进行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子公司港源水务对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8-077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支持全资子公司江苏港汇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港汇化工”)、镇江出口加工区港诚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港诚国贸”)、镇江港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港源水务”)、控股子公司镇江市港龙石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港龙石化”)经营和发展,公司拟为港汇化工、港诚国贸、港源水务、港龙石化综合授信及港源水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共计5,340.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拟为港汇化工提供担保金额500万元

  因经营发展需要,子公司港汇化工拟向南京银行镇江分行申请金额为5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拟为港汇化工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2、拟为港诚国贸提供担保金额500万元

  因经营发展需要,子公司港诚国贸拟向南京银行镇江分行申请金额为5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拟为港诚国贸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3、拟为港源水务提供担保金额共计3,840.72万元

  因经营发展需要,子公司港源水务拟向南京银行镇江分行申请金额为5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拟以生产设备与广州万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宝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租金总额3,340.72万元。公司拟为港源水务上述综合授信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租金总额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4、拟为港龙石化提供担保金额500万元

  因经营发展需要,子公司港龙石化拟向南京银行镇江分行申请金额为5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拟为港龙石化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公司将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经营计划、资金安排和授信时间,签署上述担保合同。

  上述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上述担保事宜未采取反担保措施。

  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上述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港汇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3月23日

  注册地点:镇江新区大港银溪西路2号

  法定代表人:朱慧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的批发及仓储(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化工产品的仓储(许可证所列范围之外的危险品除外)。化工产品、机电产品、机械设备、五金电器、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劳保用品的批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及技术除外);国际货运代理;装卸服务;工业盐的零售;矿石、矿粉的销售;食品销售(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金属材料、金属矿石、焦煤、煤炭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港汇化工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港汇化工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7年末的资产总额为15,611.07万元,负债总额为12,713.05万元,净资产为2,898.0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0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2,218.94万元,利润总额为-259.83 万元,净利润为-195.93万元。(以上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8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为26,465.34万元,负债总额为24,413.28万元,净资产为2,052.06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2,582.86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4,186.35万元,利润总额为-1,127.95万元,净利润为-845.9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镇江出口加工区港诚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3月20日

  注册地点:镇江新区大港通港路7号103室

  法定代表人:沈伟

  注册资本:3,5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国内水路代理;食品销售(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市场主体和经营项目);煤炭的销售;国际货运代理;集装箱堆场、中转、装卸、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机电仪表、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生活日杂用品、黑色有色金属的批发、零售;贸易经纪与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港诚国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港诚国贸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7年末的资产总额为45,835.39万元,负债总额为42,533.62万元,净资产为3,301.77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1,327.90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4,686.79万元,利润总额为113.21万元,净利润为84.19万元。(以上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8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为74,022.62万元,负债总额为70,908.20万元,净资产为3,114.4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2,296.78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4,255.44万元,利润总额为-249.81万元,净利润为-187.3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镇江港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3月19日

  注册地点:镇江新区大港通港路1号

  法定代表人:眭洪生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业用水生产供应;管道安装维修、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港源水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港源水务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7年末的资产总额为7,445.52万元,负债总额为2,009.39万元,净资产为5,436.13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0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914.81万元,利润总额为222.90万元,净利润为166.74万元。(以上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8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为5,847.04万元,负债总额为1,257.45万元,净资产为4,589.6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0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712.44万元,利润总额为204.63万元,净利润为153.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镇江市港龙石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8月17日

  注册地点:镇江新区大港临江西路88号

  法定代表人:茅文卿

  注册资本:2,067.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租赁、维修货物、管道运输;建筑材料、有色金属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港龙石化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港龙石化67.7%的股权,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持有港龙石化22.6%的股权,镇江中油京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持有港龙石化9.7%的股权。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镇江中油京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担保事项上述两公司没有提供担保。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7年末的资产总额为11,982.97万元,负债总额为8,244.67万元,净资产为3,738.31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0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792.89万元,利润总额为111.75万元,净利润为82.32万元。(以上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8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为12,953.77万元,负债总额为9,454.14万元,净资产为3,499.63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0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625.52万元,利润总额为-238.49万元,净利润为-238.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港汇化工南京银行镇江分行综合授信500万元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

  担保金额:500万元人民币

  2、为港诚国贸南京银行镇江分行综合授信500万元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

  担保金额:500万元人民币。

  3、为港源水务南京银行镇江分行综合授信500万元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

  担保金额:500万元人民币。

  4、为港源水务与万宝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租金总额3,340.72万元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

  担保金额:3,340.72万元人民币。

  5、为港龙石化南京银行镇江分行综合授信500万元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

  担保金额:5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港汇化工、港诚国贸、港源水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港龙石化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港龙石化拥有绝对控制力,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盘活子公司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对子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模式,能够实时监控子公司的资金流向和财务状况,因而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为港汇化工500万元、港诚国贸500万元、港源水务500万元、港龙石化500万元综合授信和港源水务融资租赁租金总额3,340.72万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4,575.31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值的21.89%。上述担保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8-078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7日一12月2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00一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下午3:00至2018年12月2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镇江新区大港通港路1号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别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8年12月1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4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0时-5:00时)。

  2、登记地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新区通港路1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12月24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邮编:212132 传真号码:0511-88901188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5、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6、联系电话:0511-88901009 联系人:李雪芳 吴国伟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7

  2.投票简称:大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议案1,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1、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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