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2-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上无增加、变更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公司1/2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杜业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下午14: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2月11日-2018年12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1日15:00至2018年12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地点:农村信用联社培训中心会议室(新疆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方家庄200号)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416,842,5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21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002,704,4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73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14,138,0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476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28,847,3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4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28,847,3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4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议案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6,842,5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847,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邵丽娅、康晨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二○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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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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