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2018-12-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月 22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以下简称“增持人”)拟于 2018 年 11月 22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

  近日,公司接到监事会主席王晓冬女士、监事夏文先生的通知,其中王晓冬女士于2018年12月11日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3,300股,增持金额299,700元;夏文先生于2018年12月11日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3,400股,增持金额300,600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人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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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增持人其他情况:

  2018 年 11月 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同时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拟于 2018 年 11月 22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

  2018年11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5),监事李惠芳女士、滕春杰女士增持了公司股份。

  2018年1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2),监事滕春杰女士增持了公司股份。

  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增持人未减持公司股票。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同时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持人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增持人增持本公司股份,能够与本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及来源

  本次增持人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8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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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不准增持公司股票的期间外)。

  4、增持股份方式

  增持人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股份不设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增持人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1、本次部分增持人增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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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增持前后增持人持股情况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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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增持主体身份变更或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其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12日

本版导读

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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