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2018-12-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42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相关中介机构与公司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有关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和回复,回复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6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的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已于上述回复内容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的回复材料。

  根据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修订,现根据要求将反馈意见回复修订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2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的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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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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