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1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18-014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28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黄岛区隐珠山路1817号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28日

  至2018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2018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其他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方法参考法人股东执行;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dm@chinahiron.com)办理出席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和邮件以股东来电确认公司收到为准,信函到达以收到地邮戳时间为准;上述登记资料应在2018年12月25日17:00前送达公司;

  4、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5日9:00至17:00;

  5、登记地点:青岛市黄岛区隐珠山路1817号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1、现场参会人员需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

  2、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会议咨询:联系电话:0532-58762750;

  联系电子邮箱:dm@chinahiron.com;联系人:郭青、侯亚茜。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18-002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2日上午9:00在公司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8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1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邵伟、赵定勇、马洪奎、王存江、王彦荣、赵琦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黄速建、晏刚、张咏梅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重新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作用,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重新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对现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对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拟对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并修订〈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会科学决策所做出的贡献,同时为了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陆万元/年(税前)调整为每人捌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平均发放。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并修订〈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司中小投资者对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意愿和诉求,保障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制定《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环境,公司拟制定《内部控制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对现行《对外担保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18年12月28日在公司1#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确定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2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18-003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提名邵伟先生、赵定勇先生、马洪奎先生、王存江先生、王彦荣先生、赵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2、提名黄速建先生、晏刚先生、张咏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黄速建先生已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晏刚先生、张咏梅女士均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邵伟:1970年12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2年至1993年就职于黄岛区资源公司,任业务员;1993年至1999年就职于青岛澳柯玛集团销售公司,任区域销售经理;1999年至2005年12月,就职于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更名为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2002年1月至2005年12月兼任青岛澳柯玛商务公司总经理);2006年至2007年就职于青岛京雪花电器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7年至2012年就职于青岛海容有限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现任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赵定勇:1974年4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96年至1997年就职于青岛澳柯玛集团销售公司,任业务经理;1997年至2004年,就职于青岛澳柯玛电器公司(1998年更名为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计划员、计划处长、设备处长、品管部经理、生产副总经理,2004年至2005年就职于上海南鑫集团,任常务副总经理;2005年至2006年就职于江苏剑桥涂装工程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年至2012年就职于青岛海容有限有限公司,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马洪奎:1973年3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98年至2006年,就职于青岛澳柯玛电器公司(1998年更名为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技术中心副经理、品管部副经理、OEM业务中心主任;2006年至2012年就职于青岛海容有限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现任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金汇容执行董事。

  王存江:1973年9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1995年至2005年,就职于青岛澳柯玛电器公司(1998年更名为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任销售部经理;2005年至2006年就职于青岛京雪花电器有限公司销售部,任经理;2006年至2012年就职于青岛海容有限有限公司,任董事、采购总监;现任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采购总监。

  王彦荣:1968年9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1年至1995年,就职于太原钢铁公司大关山矿,任会计员;1995年至2006年就职于青岛澳柯玛电器公司(1998年更名为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处长;2006年10月至12月,就职于慈溪龙声电器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7年至2012年就职于青岛海容有限有限公司,任监事、董事、财务总监;现任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赵琦:1969年6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1991年至1997年,就职于甘肃省汽车工业总公司,历任批发部业务员、部门经理;1997年至2004年就职于青岛澳柯玛电器公司(1998年更名为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任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内蒙、宁夏、辽宁中心执行经理;2004年至2005年就职于澳柯玛国际电工有限公司,任销售公司总经理;2005年至2008年就职于青岛京雪花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至2012年就职于青岛海容有限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现任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速建:1955年11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8年至2016年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副所长,现已退休;1997年至今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97年至今历任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副会长、会长;1998年至2016年任《经济管理》杂志副主编;2000年至今任辽宁大学博士生导师;2016年7月至今任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

  晏刚:1971年3月9日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96年7月至1999年8月,任西安庆安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1998年8月至今任西安交通大学讲师、副教授。

  张咏梅:1969年12月15日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2002年至2012年任山东科技大学经管学院会计系副教授;2012年至今任山东科技大学经管学院会计系教授;2015年6月至今任青岛德盛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18-004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35]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政府主管机关的要求办理公司工商变更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18-005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规范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拟对现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

  新增加条款:

  第十七条 节余募集资金

  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交易所并公告。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非募投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公司应当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交易所并公告。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交易所并公告。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

  因增加条款导致的序号变化依次顺延。

  除上述条款外,《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其他内容不变,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本次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18-006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35号)的核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 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5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670.25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11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第XYZH/2018JNA40251号)。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为“《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开立情况,具体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乙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803028438000000696,截至2018年11月23日,专户余额为31,159.07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年产50万台冷链终端设备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昊拓、廖卫平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1、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二)公司(甲方)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乙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7150199780609899999,截至2018年11月23日,专户余额为14,875.9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年产10万台超低温冷链设备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昊拓、廖卫平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1、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三)公司(甲方)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乙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222136548893,截至2018年11月23日,专户余额为135,697,469.81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下转B23版)

本版导读

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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