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18-12-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8年7月12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具体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2018年12月1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江苏银行结构性存款到期,主要情况如下:

  ■

  2018年12月11日,公司购买江苏银行结构性存款人民币7,500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江苏银行对公客户可提前终止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2、认购金额:人民币7,500万元

  3、产品性质:保本非固定期限型(银行仅保障存款本金及保底存款利息)

  4、产品预期年收益率:4.20%

  5、起息日:2018年12月11日

  6、到期日:2019年3月19日

  7、资金到账日:产品实际到期日

  8、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上述结构性存款可能存在协议银行所揭示的本金及利息风险、政策风险、期限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常见风险。

  三、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的银行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此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2、《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3、《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4、江苏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及其他附件。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2018-12-13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