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之子公司为广州项目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8-12-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碧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21,420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州市格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格泰”)、与合作方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盈胜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润投咨询有限公司、深圳深业花园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海嘉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广州碧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广州碧森”)14.28%、14.32%、14.28%、14.28%、14.28%、14.28%和14.28%的股权,广州碧森持有广州碧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公司(下称“项目公司”)100%的股权,项目公司因开发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兴南大道南侧DSJ15-01地块(下称“项目”)需要,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下称“农业银行”)申请150,000万元额度的贷款。按照农业银行的贷款要求,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州市东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东凌”)与项目其他合作方按照股权比例共同提供还款担保,广州东凌按14.28%的股权比例为项目公司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21,42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2018年5月5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公司部分担保事项作出批准,授权担保范围包括公司之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下属联营及合营公司在不超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内提供的担保,单笔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公司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担保人广州东凌股东会已审议通过了有关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碧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01日

  法定代表人:金定华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中国广州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

  截至2018年9月30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约为351,033万元,负债总额约为350,370万元,资产净额约为663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337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持有14.28%股权的联营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项目公司向农业银行申请150,000万元额度贷款,贷款期限为5年。广州东凌与项目各合作方按照股权比例共同提供还款担保。广州东凌按14.28%的股权比例为项目公司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21,420万元。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广州东凌为项目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使其获取足够的营运资金。截止目前,项目进展顺利,预计项目公司未来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有关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37.58亿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9.22 %。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25.76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1.82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本版导读

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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