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中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2018-12-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1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2018年11月29日)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1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11月29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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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12月11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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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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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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