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8-12-13 来源: 作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18年12月12日在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2018年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7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非执行董事肖立红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赵安吉女士因其他重要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分别委托非执行董事赵杰先生和独立非执行董事汪昌云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四清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名林景臻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

  赞成:11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林景臻先生的简历如下:

  林景臻先生出生于1965年,2018年3月起任本行副行长。1987年加入本行。2015年5月至2018年1月担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副总裁,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担任本行公司金融部总经理,2010年10月至2014年3月担任本行公司金融总部总经理(公司业务)。此前曾先后担任本行公司业务部客户关系管理总监、公司金融总部客户关系总监(公司业务)等职务。2018年4月起兼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5月起兼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8月起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1987年毕业于厦门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厦门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该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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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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