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1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18-206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12月13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的披露。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更换审计机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2018年度审计期间任务繁重,很可能不能按公司要求的时间安排审计,经双方充分沟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再承接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2018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经公司公开招标、慎重筛选,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12月,是由我国一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创办的首批具有A+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总部位于杭州,并在多个城市设有分支机构;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有30多年的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服务能力,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位居全国前列;有多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公司经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资历资质、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的审核和考察,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等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三、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拟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得到了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审计机构,此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18-207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议于2019年1月2日(星期三)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9年1月2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9年1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月1日下午15:00

  至2019年1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24日

  (六)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2月24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三层会议室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6-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参见2018年12月13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二)登记地点:杭州市高新开发区(滨江)滨安路1186-1号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四)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15: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67

  2、投票简称:先锋投票

  3、投票时间:2019年1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先锋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分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2019年1月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月2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取得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如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取得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四)网络投票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田曼

  电话号码:0571-86791106

  传真号码:0571-86791113

  电子邮箱:tianman@innover.com.cn

  联系地址:杭州市高新开发区(滨江)滨安路1186-1号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字(法人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

  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于2018年12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提交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为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事项而召开会议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该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并对审议议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审议议案的情况介绍。

  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并充分论证后, 我们认为公司拟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徐文光:

  郑云瑞:

  王正喜:

  2018年12月10日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

  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作为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就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徐文光:

  郑云瑞:

  王正喜:

  2018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18-208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义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2月10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7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请详见2018年12月1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8年12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7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请详见2018年12月1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内容请详见2018年12月13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的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18-209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银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2月10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监事会认为,本次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聘请公司 2018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请详见2018年12月1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8年12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请详见2018年12月1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内容请详见2018年12月13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的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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