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2018-12-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并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披露了《关于继续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

  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最高成交价为21.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2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1,492,161. 78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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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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