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28 来源: 作者: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参与工商银行融e行个人手机银行AI投服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在活动期间,通过工商银行融e行个人手机银行AI服务功能申购下述AI投组合中的成分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可享受申购费率优惠。

  二、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

  三、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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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优惠活动内容

  在优惠活动期间,个人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融e行个人手机银行AI投服务功能申购上述任一AI投组合中的成分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四折优惠。

  五、重要提示

  1、活动期间,手机银行基金申购业务办理以工商银行业务规则为准。

  2、本优惠活动仅适应于通过工商银行融e行个人手机银行AI投服务功能申购AI投基金组合成分基金的申购手续费,且各个申购费率档位均享有同等优惠政策。

  3、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工商银行或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站:www.icbc.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8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9月5日下发的[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3年5月20日下发的[2013]13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8年12月27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以下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以下停牌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停牌股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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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8日

  鹏华兴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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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鹏华兴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9年1月2日起(含当日)进入开放期,其中,开放申购时间为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11日,在此期间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申请;开放赎回时间为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8日,在此期间接受投资者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申购金额限制。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高于10元人民币,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 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 万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

  2、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申购金额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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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特定申购费率,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适用一般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但不限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商业养老保险组合。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账户最低余额为5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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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总额的100%计入基金财产。

  5 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本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具体转换费用组成如下:

  1、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业务公告,并可在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查询。基金转换费用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总额不低于25%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2、申购费用补差

  (1)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则按差额收取申购费用补差;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2)免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本基金,转换申购费用补差为本基金的申购费。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适用于其与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双债加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双债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环保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品牌传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增值宝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养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改革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外延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文化传媒娱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下转B17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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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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