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18-12-2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8-063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69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有关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和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说明》。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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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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