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2018-12-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9日、11月27日、12月19日披露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拟发生较大变化的提示性公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拟发生较大变化进展情况暨公司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投资集团”)拟通过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方式取得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润集团”)8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资产划转”)。本次资产划转后,广西投资集团将成为正润集团绝对控股股东,并成为公司股东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东电力”)的间接控股股东,从而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国海证券股份超过30%。2018年12月26日,桂东电力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方式减持公司0.96%股份,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披露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资产划转后,广西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含桂东电力)预计合计持有国海证券股份比例为31.58%,广西投资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资产划转事项已获得广西国资委批准。

  2018年12月27日,公司接到广西投资集团通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182183号),决定对广西投资集团提交的《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快速审批)》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本次资产划转事项尚具有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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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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