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8-12-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6月15日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余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用于购买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含1年)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1日、2018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告(临2018-017、临2018-043)。

  根据上述决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规则中第9.3条、第9.9条等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

  (二)前次购买已到期理财产品

  ■

  (三)前次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累计持有理财产品余额合计25.30亿元。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于期限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活动由资金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资金管理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安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与招商银行签订的《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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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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