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2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8-143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27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15:00至2018年12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塘西路2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娟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股份57,718,40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1.4347%%。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57,696,80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1.4155%;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21,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92%;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29,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5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入伙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委派孙钻、白雪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96证 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8-144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兼监事会主席舒竹锋先生的辞职报告,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鉴于舒竹锋先生工作繁忙,无暇顾及监事工作,故提出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舒竹锋先生辞去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制造部副部长一职。

  一、关于监事离任三年内再次聘任为监事的说明

  汤新华先生于2011年10月起任公司监事一职,并于2018年11月15日因第二届监事会换届而离任,离任后继续在公司任市场部副部长一职。

  鉴于,汤新华先生此前担任过公司监事,具备相关监事任职经验。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在公司一楼会客厅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鲁良恩先生主持。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一致同意选举汤新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汤新华先生自2018年11月15日离任至今,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未发生违反其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上述补选的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汤新华先生的简历

  汤新华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6年至今,任公司市场部成本核算主管、部长助理、副部长;2011年10月至2018年11月,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新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汤新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监事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8-145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提前2日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汤新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汤新华先生的简历

  汤新华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6年至今,任公司市场部成本核算主管、部长助理、副部长;2011年10月至2018年11月,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新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汤新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监事的任职资格。

本版导读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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