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12-28 来源: 作者:

  (上接B58版)

  回购策略:回购放大是一种杠杆投资策略,通过质押组合中的持仓债券进行正回购,将融得资金购买债券,获取回购利率和债券利率的利差,从而提高组合收益水平。影响回购放大策略的关键因素有两个:其一是利差,即回购资金成本与债券收益率的关系,只有当债券收益率高于回购资金成本时,放大策略才能取得正的回报;其二是债券的资本利得,所持债券的净价在放大操作期间出现上涨,则可以获取价差收益。在收益率曲线陡峭或预期利率下行的市场情况下,在防范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适当运用回购放大策略,可以为基金持有人争取更多的收益。

  (3) 附权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性特征、股性特征等因素的基础上,利用BS公式或二叉树定价模型等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重视对可转换债券对应股票的分析与研究,选择那些公司和行业景气趋势回升、成长性好、安全边际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对于含回售及赎回选择权的债券,本基金将利用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期权调整利差(OAS)模型分析含赎回或回售选择权的债券的投资价值,作为此类债券投资的主要依据。

  (四)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深入分析标的资产价格及其市场隐含波动率的变化,寻求其合理定价水平。全面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谨慎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五)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六)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八、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40%

  本基金选择沪深300指数收益率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60%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和可投资性。

  本基金选择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全价指数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是中国目前最权威,应用也最广的指数。中债总全价指数的构成品种基本覆盖了本基金的债券投资标的,反映债券全市场的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

  若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已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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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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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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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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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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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所持有的新华保险(601336)于2018年10月18日收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保罚决字〔2018〕1号),并需要依照处罚缴纳相应罚款。根据处罚书内容,公司存在以下违规内容:

  一、欺骗投保人:一是新华人寿市场部制作的《健康福星增额(2014)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培训课程》培训课件含有夸大保险责任的表述,并将之挂于内网,供公司内外勤及销售人员使用。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期间,累计销售该保险保单98260件,涉及保费33042万元。二是新华人寿银行业务管理部制作的《华实人生终身年金保险培训课件》部分表述与华实人生终身年金保险条款规定不一致,并于内网下发,供各分公司内外勤及销售人员使用。2017年9月至10月期间,累计销售该保险保单217件,涉及保费566万元。三是新华人寿银行业务管理部制作的惠添宝年金保险计划种子讲师传承课程(外训)课件没有明确说明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并于内网下发,供各分公司内外勤及销售人员使用。2017年4月至10月期间,累计销售该保险保单73277件,涉及保费159434.7万元。时任新华人寿市场部总经理罗晓晖,时任新华人寿总裁助理、副总裁李源,时任新华人寿银行业务管理部总经理秦奋,时任新华人寿副总裁于志刚,分别对上述相关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

  二、编制提供虚假资料:一是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新华人寿业务系统中个险业务和银代业务承保数据存在信息不真实的问题。其中,客户电话号码不真实涉及个险业务17788件,银代业务5020件;身份证号码不真实涉及个险业务570件,银代业务7件;地址不真实涉及个险业务5170件,银代业务237件;保单完成回访号码不真实涉及498件。二是新华人寿报送的2016年个人医疗理赔数据中,180959件小额理赔数据中“赔款支付指令发出时间”以及193124件赔案中“理赔业务结案时间”存在不真实问题。三是新华人寿人力资源部于2017年12月5日11:09提供的材料内容存在与事实不符的情况。时任新华人寿个人业务与机构发展部总经理安秀丽,时任新华人寿个人业务与机构发展部总经理、个险销售部总经理唐鹤飞,时任新华人寿总裁助理、副总裁李源,时任新华人寿银行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刘晓芳,时任新华人寿银行业务管理部总经理秦奋,时任新华人寿总裁助理、副总裁于志刚,时任新华人寿核赔部总经理朱敏,时任新华人寿总裁助理王练文,时任新华人寿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王洪礼,分别对上述相关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根据新华人寿出台的相关规定,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与主险新单附加投保的《附加个人(2014)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按条款所附标准费率70%执行。该费率浮动未按照公司在我会备案的费率执行。上述期间,新华人寿共计承保与主险新单附加投保的上述附加险166844件,涉及保费2089.2万元。其中,166298件费率按照条款所附标准费率70%收取,涉及保费2079.8万元。时任新华人寿市场部总经理罗晓晖,时任新华人寿副总裁李源,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公司公告以上内容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本基金所持有招商银行(600036.SH)于2018年5月4日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招商银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违规批量转让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不良贷款;(三)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四)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时违规承诺保本;(五)违规将票据贴现资金直接转回出票人账户;(六)为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提供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七)未将房地产企业贷款计入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八)高管人员在获得任职资格核准前履职;(九)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办理银行承兑业务;(十)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开立信用证;(十一)违规签订保本合同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十二)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十三)违规向典当行发放贷款;(十四)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基于上述事实,招商银行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65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24万元,罚没合计6573.024万元。

  本基金决策依据及投资程序:

  (1)研究员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行业和公司的发展变化进行深入而有效的研究,形成有关的各类报告,为本基金的投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形成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指导意见。

  (3)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参考上述报告,并结合自身的分析判断,形成基金投资计划,主要包括行业配置和投资组合管理。

  (4)交易部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统一进行具体品种的交易;基金经理必须遵守投资组合决定权和交易下单权严格分离的规定。

  (5)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市场风险防范措施,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量化风险控制。

  本基金投资新华保险主要基于以下原因:公司隶属四家国有上市险企之一,股东背景雄厚。自2015年开始转型保障产品战略,以健康险为首的保障产品占比逐年增高,价值率改善明显。2018年,公司保费增长明显,截止9月份,公司保费累计增速11.32%,且健康险占比逐步提升,公司价值积累不断提速。

  本基金投资招商银行主要基于以下原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境内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从体制外推动银行业改革的第一家试点银行,也是一家拥有商业银行、金融租赁、基金管理、人寿保险、境外投行等金融牌照的银行集团。近年来,公司聚焦移动优先策略,拥抱金融科技(Fintech),率先推出闪电贷、刷脸取款、“一闪通”支付等创新服务,招商银行手机银行、掌上生活两大App已成行业翘楚,月活量均稳居金融行业前十。经过多年创新发展,招商银行部分业务领域已成为国内商业银行的标杆,连续多年获得境内外权威媒体评选的“中国最佳零售银行”“中国最佳私人银行”“中国最佳交易银行”等殊荣。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发现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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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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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一、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的净值表现

  本期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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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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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5月17日生效,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规定。

  十二、费用概览

  (一)管理费率:

  本基金的管理费每日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

  (二)托管费率:

  本基金的托管费每日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进行了更新,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及“其他内容的截止日期”。

  (二)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

  (三)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内容。

  (四)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信息。

  (五)在“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 “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日期更新为2018年9月30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六)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的净值表现”和“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该部分内容均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七)在“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中,增加了资金前端额度控制的相关风险提示。

  (八)在“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2018年5月17日,至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2018年11月17日之间的信息披露事项。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

本版导读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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