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2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18-123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自愿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的说明

  本合同的签署及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将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1、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系统集成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公司”)在深圳市龙岗区签订了《网络与机房IT运维业务外包合同采购说明书(SOW)》。

  2、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038216

  注册资本:3,990,813.182 万人民币元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华为总部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赵明路

  成立日期:1987年09月15日

  公司与华为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与华为公司在2015年、2016年、2017年类似交易收入分别约为23.08万元、46.77万元、628.00万元,分别占当年公司营业收入的0.0034%、0.0058%、0.0767%。

  3、履约能力分析

  华为公司是全球领先的信息与通信解决方案供应商。依托强大的研发和综合技术能力,在企业业务领域与合作伙伴开放合作,围绕客户的需求持续创新,致力于为全球政府及公共事业、能源、金融、交通、电力等行业、企业客户提供全面、高效的 ICT 解决方案和服务,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

  买方: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供方: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

  (二)合同金额

  最终以服务单价及实际发生/验收金额为准。

  (三)结算方式

  服务费用采用月度结算方式,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

  (四)项目范围

  结合华为公司网络与机房IT运维业务已有的运作模式和指标体系,为进一步满足业务要求,提高服务质量和用户满意度,将该部分IT运维业务外包给系统集成公司,由系统集成公司为华为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提供IT现场服务。

  (五)合同签订及有效期

  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如合同到期前90天内,双方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到期终止合同,则本合同自动续约一年。合同正本一式贰份,买方、供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主要结合华为公司网络与机房IT运维业务已有的运作模式和指标体系,运用公司先进的流程管理和网络技术,全方位满足华为公司未来更高的业务要求,同时提高服务质量和用户满意度,此项目可以促进公司外包团队整体实力提升,同时在网络与机房IT运维业务整包方面树立行业标杆,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2、本合同的签署及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将产生积极影响。

  3、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存在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合同相关内容由于涉及商业秘密,公司在允许的范围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网络与机房IT运维业务外包合同采购说明书(SOW)》。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 公告编号:2018-122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实施情况的公告

  股东萍乡信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8 年12月27日,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萍乡信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萍乡信锐”)出具的《关于减持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告知函》,获悉其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12月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4,792,8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期限已届满,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萍乡信锐减持股份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以下简称“原减持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萍乡信锐因经营计划需要,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19,268,625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萍乡信锐持有公司股份60,647,44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29%。萍乡信锐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97,600,264股,持股比例超过5%,为资产重组吸收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注:上述股份数量均为10送10除权后的股数)

  2、2018年7月16日至本公告披露日,萍乡信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本公司股票进行了23次减持交易(每个交易日算作一次),减持价格区间为10.58元/股至13.77元/股,共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792,8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

  3、萍乡信锐所持股份上市后至2017年12月24日没有减持。2017年12月25日至本公告披露日,萍乡信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4,023,7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

  (三)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萍乡信锐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萍乡信锐未做出最低减持价格承诺,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本版导读

2018-12-2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