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武汉长江光网通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完成的公告

2018-12-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交易标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武汉长江光网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光网”或“目标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

  ● 交易价格:人民币466.93万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武汉长江光网通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同意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对外转让所持有的长江光网10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和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二、交易情况

  1、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2月14日期间,公司将所持有的长江光网100%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征集受让方,挂牌价格为人民币466.93万元。至挂牌期满,收到了一家意向受让方的申报材料,意向受让方为武汉毅泰慧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毅泰”)。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与武汉毅泰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2、2018年12月17日,武汉毅泰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股权转让款人民币466.93万元(其中包括:本次实际支付人民币326.93万元,已支付的保证金人民币140万元),全部汇入了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3、2018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审核结论为:经审核,本次转让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所交易规则,特出具本交易凭证。

  4、2018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股权转让款人民币466.93万元。

  经公司核查,武汉毅泰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方介绍

  交易对方名称:武汉毅泰慧康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9月30日

  出资总额:伍佰万元整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信路光谷SBI创业街1栋10层02号-1

  法定代表人:陈向葵

  主营业务:通信产品、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的研发、批发兼零售;网络设备及配件、普通机械设备、仪器(不含计量器具)的批发兼零售、技术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不含教育培训);旅游信息咨询;会议会展服务;健康咨询(不含诊疗)。

  四、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交易名称:长江光网100%的股权

  2、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长江光网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2层

  法定代表人:李醒群

  注册资本:贰仟贰佰柒拾陆万元整

  实际控制人情况: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通信、电子、计算机技术及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商品除外);金属材料、合金、炉料、炼钢相关的矿产品、五金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销售;二极管及半导体照明产品的科技开发、销售;环保工程设计、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货物或技术);半导体室内、室外家用照明产品、半导体照明光源模块的生产。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3、标的公司近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2017年审计单位: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审计从业资格)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净资产价值为基础,经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确定,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净资产价值。

  五、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转让方: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甲方;

  受让方:武汉毅泰慧康科技有限公司,即乙方。

  (二)转让标的:甲方持有的长江光网100%的股权;

  (三)转让价款:人民币466.93万元;

  (四)支付方式:

  1、乙方已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小写)140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在本合同生效后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甲、乙双方约定一次性付款,除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小写)326.93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陆万玖仟叁佰元整】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结算账户。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目标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公司营业收入将有所降低,但对公司现有经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可收回投资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其他项目投资,为公司新业务布局提供资金支持,提高公司整体的经营效益,进而提升股东回报。

  3、长江光网已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七、备查文件

  1、《产权交易合同》

  2、《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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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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