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8-12-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控股股东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18年12月27日,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控股集团”)的通知,为落实远东控股集团和无锡金投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无锡金控”)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2018年12月27日,远东控股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329.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减持均价为4.35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6,6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远东大道6号

  法定代表人:蒋锡培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贵金属投资咨询、利用企业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资产管理(国有资产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有色金属、塑料粒子、建筑材料、电工器材、智能装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权益变动情况

  1、2018年1月减持情况:因兑付受让北京京航安机场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款项等投资需要,远东控股集团自2018年1月23日至1月2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5,7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减持均价为5.88元/股(公告编号:2018-009)。

  2、2018年5月减持情况:远东控股集团自2018年5月18日至5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9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减持均价为5.00元/股。

  3、2018年12月减持情况:为落实远东控股集团和无锡金控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2018年12月27日,远东控股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329.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减持均价为4.35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远东控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90,084,7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14%,其中45,543,110股是远东控股集团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5%;80,620,000股是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3%;1,363,921,672股是通过协议转让、股权分置改革、重大资产重组等方式获得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1.46%。减持前远东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491,855,8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22%。

  本次权益变动后,远东控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79,117,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14%;远东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380,888,2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22%。

  二、所涉及其他事项

  远东控股集团转让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是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人的重要举措;无锡金控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投资无锡区域内有发展前景的优质民营企业,优化其股东结构,提升治理水平,将会进一步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按照无锡金控投资计划,拟累计出资最高3亿元受让智慧能源股份。

  无锡金控是由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共同出资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民营股东由大型上市公司构成,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和投资管理等,致力于创新“产业+金融”运作方式,将快速启动资本市场并购重组项目,更高效地通过资本市场引入实体项目,打造金融投资、产业整合和资产管理一体化平台。无锡金控遵循“国资主导、民资控股”的理念,按照市场化原则,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资源优势和民营资本的效率优势,主动服务和融入无锡经济发展战略;对促进地方经济金融改革、优化企业资产重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国资参股企业市场竞争力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第一大股东仍然为远东控股集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详情请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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