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28 来源: 作者:

  根据《广发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规定:“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依据《关于 2018 年岁末及 2019 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关于 2018年底及 2019 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本基金将于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申购、赎回与定投等业务,并自该非港股通交易日的下一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投等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基金2019 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提示如下:

  ■

  注: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2019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至 12 月 31 日(星期二)是否提供港股通服务,将待中国证监会关于 2020 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确定后根据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和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另行公告。

  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境外主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或登陆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沪港深行业龙头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非港股通

  交易日申购赎回安排的公告

  根据《广发沪港深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沪港深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规定:“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依据《关于 2018 年岁末及 2019 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关于 2018年底及 2019 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本基金将于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申购、赎回与定投等业务,并自该非港股通交易日的下一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投等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基金2019 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提示如下:

  ■

  注: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2019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至 12 月 31 日(星期二)是否提供港股通服务,将待中国证监会关于 2020 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确定后根据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和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另行公告。

  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境外主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或登陆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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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2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沪港深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非港股通交易日

  申购赎回安排的公告

  根据《广发沪港深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沪港深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规定:“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依据《关于 2018 年岁末及 2019 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关于 2018年底及 2019 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本基金将于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申购、赎回与定投等业务,并自该非港股通交易日的下一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投等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基金2019 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提示如下:

  ■

  注: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2019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至 12 月 31 日(星期二)是否提供港股通服务,将待中国证监会关于 2020 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确定后根据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和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另行公告。

  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境外主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或登陆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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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2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沪港深新起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非港股通交易日

  申购赎回安排的公告

  根据《广发沪港深新起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沪港深新起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规定:“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依据《关于 2018 年岁末及 2019 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关于 2018年底及 2019 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本基金将于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申购、赎回与定投等业务,并自该非港股通交易日的下一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投等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基金2019 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提示如下:

  ■

  注: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2019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至 12 月 31 日(星期二)是否提供港股通服务,将待中国证监会关于 2020 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确定后根据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和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另行公告。

  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境外主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或登陆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汇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或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该日)或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基金管理人应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15日。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自2019年1月16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3.1.1、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人民币;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3.2申购费率

  申购本基金的所有投资者,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60%,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

  注:3.2.1.1、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2.1.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2.1.3、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3.3.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3.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4.1.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代销机构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份,投资者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4.1.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4.3.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3.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0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11层1101单元

  (电梯楼层12层1201单元)

  电话:010-68083113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6.1、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6.2、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3、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本公告仅对广发汇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7.2、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7.3、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15日为本基金的本次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2019年1月15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7.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科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非港股通交易日

  申购赎回安排的公告

  根据《广发科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科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规定:“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依据《关于 2018 年岁末及 2019 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关于 2018年底及 2019 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本基金将于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申购、赎回与定投等业务,并自该非港股通交易日的下一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投等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基金2019 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提示如下:

  ■

  注: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2019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至 12 月 31 日(星期二)是否提供港股通服务,将待中国证监会关于 2020 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确定后根据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和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另行公告。

  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境外主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或登陆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9年非港股通交易日

  申购赎回安排的公告

  根据《广发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规定:“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依据《关于 2018 年岁末及 2019 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关于 2018年底及 2019 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本基金将于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申购、赎回与定投等业务,并自该非港股通交易日的下一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投等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基金2019 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提示如下:

  ■

  注: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2019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至 12 月 31 日(星期二)是否提供港股通服务,将待中国证监会关于 2020 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确定后根据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和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另行公告。

  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境外主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或登陆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证全指能源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广发中证全指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8年7月9日终止运作,本基金自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25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10月9日刊登了《广发中证全指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清算报告》,并已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于2018年10月15日向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第一次剩余财产分配。

  根据《广发中证全指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清算报告》,由于本基金于2018年7月25日(清算结束日)仍持有限售股票导致部分资产未变现,因此需要进行二次清算。本基金将于上述未变现资产全部变现后进入二次清算程序,并将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财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缴纳税款并清偿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二次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剩余财产第一次分配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7月9日终止运作,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7月10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9月2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广发中证全指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8】2298号),并已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于2018年10月15日向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第一次剩余财产分配,总分配资金为人民币40,831,018.50元。

  二、本次剩余财产分配

  截至2018年12月26日,本基金所持的停牌股票均已流通并变现,剩余停牌股票整体变现金额为人民币2,751,795.43元。

  上述未分配股票变现资金及其他全部剩余财产在清偿相关费用后将于2019年1月2日从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者可以登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9510582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通过中信银行进行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服务于基金投资客户,经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中信银行代理销售的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270029)实施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原费率优惠随之失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基金代码:270029

  二、申购费率优惠方式

  ■

  三、重要提示

  1、中信银行申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前端模式)。

  2、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中信银行的相关公告。上述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中信银行所有。

  四、联系咨询

  1、中信银行网址:www.citicbank.com;

  2、中信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8;

  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百度百盈为旗下部分基金

  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百盈”)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12月28日起通过百度百盈代理销售以下基金:

  ■

  投资者可在百度百盈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亦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百度百盈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55-9

  公司网址:www.baiyingfund.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广发睿阳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下列销售机构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新增下列销售机构代理销售广发睿阳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1070)。投资者自2018年12月28日起至2019年1月30日可在下列销售机构办理该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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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8日

本版导读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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