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向控股股东所属混凝土公司销售商品(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8-12-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交易系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向控股股东所属混凝土公司销售水泥比年初预计的销量有所增加及售价提升所致。公司全年对其销售的水泥数量占公司总销量的比例预计不足1%,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水泥销售对其形成较大的依赖,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与实际控制人权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亦批准了该议案。现根据经营实际需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混凝土公司销售商品(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增加向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混凝土公司销售水泥915万元,预计全年增加到2600万元。

  本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何友栋、郑建新、黄明耀回避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黄光阳、刘伟英、林萍事前审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增加交易金额,系比原预计销量增加及售价提升,本次交易按市场价原则定价,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交易涉及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规范。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金额不含税,不含运费(下同)。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

  本次交易方为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混凝土公司含华润混凝土(福建)有限公司、华润混凝土(厦门)有限公司、华润混凝土(福州)有限公司、华润混凝土(福清)有限公司镜洋分公司及其它五家混凝土生产企业。

  2、关联关系

  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上述交易方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条规定的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其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不存在因支付款项或违约等对本公司可能形成的损失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内容:根据公司实际需要,预计2018年全年向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混凝土公司销售水泥7万吨(原预计5.7万吨), 预计交易金额2600万元,比原预计增加915万元。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向上述关联方销售水泥,按市价原则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客户需求,按市价原则向关联方销售水泥,可以巩固市场地位,维持市场占有率。本次增加交易系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向控股股东所属混凝土公司销售水泥比年初预计的销量有所增加及售价提升所致。公司全年对其销售的水泥数量占公司总销量的比例预计不足1%,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水泥销售对其形成较大的依赖,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本公司与交易方在销售水泥的相应计划额度内,分批与交易方签订购销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本版导读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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