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2%的公告

2018-12-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8年3月20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8年9月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续实施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延续实施原回购股份方案,并将原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由原计划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即2018年2月27日- 2018年8月27日)”调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18年2月27日-2019年2月27日)”;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由原计划的“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9.8元/股(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由9.8元/股调整为9.65元/股)”调整为“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2元/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由原计划的“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1000万股、不超过1亿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4%-7.41%”调整为“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2000万股、不超过8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8%-5.93%”。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9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调整后)》(2018-070)。

  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的原回购股份方案作如下调整:一、回购股份的用途由原计划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调整为“回购股份中的1000万股-2000万股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中的2000万股-4000万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对应的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原计划的“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2000万股、不超过8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8%-5.93%”调整为“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3000万股、不超过6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2%-4.44%”;三、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由原计划的“按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2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8000万股测算,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6亿元”调整为“按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2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6000万股测算,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公告》(2018-09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披露。

  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27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28,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最高成交价为10.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4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224,579,919.13元(含手续费)。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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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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