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集车辆向香港联交所提交上市申请的公告

2018-12-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车辆”)境外上市方案的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9月26日经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申请批准建议分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集车辆及在香港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以下简称“建议分拆及上市”),香港联交所已确认本公司可继续进行建议分拆及上市。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10日、2018年8月14日、2018年9月14日、2018年9月26日、2018年12月4日及2018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8-064、【CIMC】2018-067、【CIMC】2018-078、【CIMC】2018-082、【CIMC】2018-116及【CIMC】2018-118)及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于2018年12月27日,中集车辆透过其独家保荐人海通国际资本有限公司向香港联交所提交上市申请(A1表格),以申请批准中集车辆的H股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预期中集车辆上市文件申请版本的编纂版本将在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app/sehkappmainindex.htm)可供查阅及下载。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申请版本为草拟稿,其中所载资料可能会有重大变动。本公司不就申请版本的内容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

  建议分拆及上市的实施取决于(其中包括)香港联交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市场状况及其他因素。因此,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本公司概不保证建议分拆及上市将会进行,亦不能保证将于何时进行。故此,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或投资本公司股份或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任何人士如对其本身之状况或应采取之任何行动有任何疑问,敬请咨询其本身之专业顾问。

  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建议分拆及上市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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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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