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4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4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月4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67号)核准,同意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4800万股A股股票。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厦门时位宏远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时位投资”)发行3,065.50万股股票、向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浔兴集团”)发行234.50万股股票、向林志强发行1,300万股股票、向王哲林发行200万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4,800万股股票于2016年1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新增的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锁定期为36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1月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毕后,公司股本由31,000万股增加至35,800万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浔兴集团
1、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期的承诺
作为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之一,浔兴集团承诺:本次以现金方式认购的浔兴股份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进行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本次认购股份发生的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进行锁定。
2、增持股份的承诺
2015年7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股东浔兴集团、公司原董事长施能坑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施明取先生承诺: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根据自身资金状况,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3,700万元人民币。
2015年12月14日至2016年1月6日,公司股东浔兴集团共增持公司股份2,506,248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3,703.23万元。
3、追加股份限售的承诺
2015年7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股东浔兴集团承诺:自愿将其持有的111,055,000股公司股票追加限售锁定,即2015年7月7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锁定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则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公司。
(二)时位投资
作为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之一,时位投资承诺:本次以现金方式认购的浔兴股份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进行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本次认购股份发生的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进行锁定。
(三)林志强
作为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之一,林志强承诺:本次以现金方式认购的浔兴股份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进行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本次认购股份发生的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进行锁定。
(四)王哲林
作为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之一,王哲林承诺:本次以现金方式认购的浔兴股份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进行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本次认购股份发生的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进行锁定。
经核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月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4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4名,其中2名为法人股东、2名为自然人股东。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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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48,000,000股,解除限售后可实际流通的股份为4,894,564股,剩余的43,105,436股因质押需解除质押后方可上市流通。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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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