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2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8-47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1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亲自出席董事11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延长配股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8 年12 月2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配股相关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9);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2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8 年12 月2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配股相关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9);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2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1月15日(星期二)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交的议案。会议事项详见2018 年12 月2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50)。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8-48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1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亲自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配股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8 年12 月2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配股相关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9)。

  二、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8 年12 月2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配股相关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9)。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9-49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配股相关决议有效期及

  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1月2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7年度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配股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已于2018年10月29日出具《关于核准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49号),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而本次配股相关的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将于2019 年 1 月 21日到期,本次配股工作仍在实施过程中,为确保配股相关事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配股方案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除延长配股方案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配股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8-50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提议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15日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15:00至2019年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8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9年1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须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南屏屏工中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延长配股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1月11日、1月14日(9:00一11:30,14:00一16:00)

  2、登记办法:

  ①法人股东登记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或持股凭证;

  ③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帐户卡;

  ④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5、网络投票时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6、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宗潮 林伟

  电 话:0756-8682893 传真:0756-868229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对于审议事项,委托股东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做出投票指示;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17

  2、投票简称:东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版导读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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