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2-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7日14:30。

  (2)现场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69号甘肃投资集团大厦24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15:00至2018年12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合计2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7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7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2%。

  3、其他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提案的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对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见下表:

  ■

  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关联股东,回避了对关联交易《关于子公司受让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文通、魏秋丽;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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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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