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19-01-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41,376,06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月1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5年11月25日,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新材”或“公司”)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23 号)文件的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1,376,061股新股。

  2015年12月28日,公司以10.61元/股的价格,向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原名“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1,376,060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2,602,996.60元。

  2016年1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登记托管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发行日为 2016年1月15日,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

  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61,422,092股变更为802,798,152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株洲所已就其此次认购的时代新材股份锁定期事宜出具承诺,自时代新材此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其认购的时代新材股份不得转让。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临2015-001号公告。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至今,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时代新材本次141,376,060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时代新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保荐机构同意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41,376,0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61%;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月15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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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流通前后,时代新材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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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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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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