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1-09 来源: 作者:

  股票代码:002509 股票简称:天广中茂 公告编号:2019-007

  债券代码:112467 债券简称:16天广01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月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上述公告“附件 2:授权委托书”中关于累积投票议案与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格式未做明显区分,为使股东在投票时能准确区分累积投票议案与非累积投票议案的投票方式,现对议案编码及“附件 2:授权委托书”的投票格式予以更正。除此之外,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关于“二、会议审议事项”的更正

  更正前:

  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 1选举高恒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新任董事

  1. 2选举沈庆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新任董事

  1. 3选举余厚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新任董事

  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1选举陈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新任股东代表监事

  3.2选举潘健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新任股东代表监事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1和议案3将对各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议案4为特别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议案1、2和5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更正后:

  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 1选举高恒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新任董事

  1. 2选举沈庆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新任董事

  1. 3选举余厚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新任董事

  2、《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1选举陈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新任股东代表监事

  2.2选举潘健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新任股东代表监事

  3、《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1和议案2将对各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议案4为特别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议案1、3和5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关于“三、议案编码”及“附件1:一、2、(1)议案设置”的更正

  更正前

  ■

  更正后

  ■

  三、关于“附件2:三、授权委托内容”的更正

  更正前

  ■

  更正后

  ■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年1月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由于工作疏忽给广大投资者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八日

  

  股票代码:002509 股票简称:天广中茂 公告编号:2019-008

  债券代码:112467 债券简称:16天广01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1月23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大石地铁站B出口WE公馆111号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23日(星期三)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22日一2019年1月23日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9年1月23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19年1月22日15时至2019年1月23日15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石地铁站B出口WE公馆111号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 年1月18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9 年1月18日(星期五)止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 1选举高恒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新任董事

  1. 2选举沈庆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新任董事

  1. 3选举余厚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新任董事

  2、《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1选举陈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新任股东代表监事

  2.2选举潘健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新任股东代表监事

  3、《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1和议案2将对各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议案4为特别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议案1、3和5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1月22日(星期二)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石地铁站B出口WE公馆111号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红盛、林思旭 联系电话:0595-26929988

  传真:020-87599138 邮政编码:362300

  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新华南路505号公司证券部。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证券代码:362509;投票简称为“天广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说明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单位作为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 万股股票(均有表决权)。现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为出席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该次会议”),并授权受托人按照下列意思表示行使表决权:

  一、对该次会议的议事规则均表示同意。

  二、对该次会议的计票人选、监票人选均表示同意。

  三、授权委托内容

  ■

  四、除上述授权指示外,本人/单位还委托受托人签署相关的会议文件(包括签到表、会议决议)。

  五、若受托人违反上述指示行使表决权将被视为越权行为,本人/单位将不予以追认。

  六、如果本人/单位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七、本次授权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

  特此授权!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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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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