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监事沈建强先生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监事沈建强先生持有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份310,694股,约占公司原总股本的0.26%,上述股份全部 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2017年11月1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018年8月7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其中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转增后,沈建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403,902股, 约占公司现总股本的0.26%。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2019年1月8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沈建强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监事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 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自身资金安排。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