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1-09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19-003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生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云度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度新能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满足云度新能源日常经营中资金周转的需求,降低财务风险,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云度新能源提供担保。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19-004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云度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度新能源”)为确保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融资人民币3.5亿元,根据建设银行的要求,需由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了支持云度新能源的发展,公司拟按持股11%的比例为云度新能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将不超过人民币3,850万元,担保期限为2年。

  2019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云度新能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85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云度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12月4日

  3、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石西村荔涵大道729号

  4、法定代表人:陈文豪

  5、注册资本:玖亿元整人民币

  6、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整车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和咨询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云度新能源11%的股权,公司董事长李良光先生系云度新能源董事。

  (二)股权结构表

  ■

  (三)财务情况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担保事项公司与建设银行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参股公司,该公司具有较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提供上述担保能够满足云度新能源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且云度新能源各方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公正,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

  五、独董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云度新能源提供不超过3,850万元人民币贷款担保,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此外,云度新能源各方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云度新能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保障云度新能源的业务发展,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此外,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为云度新能源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27,000万元,实际对外担保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229.55万元,占公司2018年9月30日期末净资产的2.05%。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实际担保的金额为3,000万元。

  七、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云度新能源系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此外,独立董事已事先同意将公司为云度新能源提供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董事李良光先生、李祥凌先生及李建峰先生系云度新能源的关联董事,因此,上述三位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

  八、其他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为云度新能源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并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担保合同的约定由本公司承担。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19-005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9年1月24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23日一1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3日下午15:00至2019年1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1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18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8、现场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次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1月9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9-00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9-003)、《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2019-004)。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9年1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丽明 杨卫丽

  联系电话:0591-83855071

  传真:0591-83855031

  邮箱:hyjx@haiyuan-group.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50101

  5、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9,投票简称:海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一11:30 和下午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23日下午15:00,结束

  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注:

  1、在每个议案表决栏“同意”、“反对”、“弃权”内,选择一栏打“√”。本人(本单位)对于上述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19-002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良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良光先生、李祥凌先生、李建峰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1月24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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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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