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搬迁补偿款的公告

2019-01-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无为县人民政府于2012年12月19日签订了《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无为药厂整体搬迁补偿协议》(下称“整体搬迁补偿协议”)。

  2012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二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为药厂整体搬迁的议案》。该议案并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2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第五届二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50)。

  根据整体搬迁补偿协议,公司于近日收到无为县人民政府拨付搬迁补偿款人民币1,002.47万元。

  截止目前,公司已累计收到该项搬迁补偿款人民币14,732.96万元。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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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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