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9-01-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调整后)》,2019年1月2日,公司披露了《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10.0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1年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最高成交价为6.3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2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24,6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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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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