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2019-01-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宋都集团因融资需要,与杭州澜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涌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债权人”)签订了《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公司近日与债权人签署了《保证合同》,由公司为宋都集团在《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

  2018年3月2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报的《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授权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及下属公司(含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45亿元,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公司可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适当调整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具体详见公司临2018-011、临2018-018及临2018-026号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本次担保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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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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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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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各个项目开发等生产经营的融资需要。宋都集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且其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865,793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2.14%。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的事项。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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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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