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9-01-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处于尽职调查阶段,该事项最终付诸实践与否、以及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变动,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重大资产重组概述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月 11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签署拟收购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河北威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和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框架协议及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司、北京欣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荣投资”)及经公司和欣荣投资同意的其他第三方拟筹划采用现金方式收购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股份”)持有的标的公司(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河北威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和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注:框架协议签署时,新奥股份持有内蒙古新威远75%股权,JOMAX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内蒙古新威远25%股权)。2018 年 10 月 10 日,公司与欣荣投资、新奥股份签署了《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欣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1 日、2018 年 10 月 13 日、2018 年 10 月 26 日、2018 年 11 月 12 日、2018 年 11 月 23 日、2018 年 12月 08 日、2018年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签署拟收购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河北威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和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框架协议及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2)、《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

  二、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标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论证和研究,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JOMAX投资有限公司已将持有内蒙古新威远25%股权转让给新奥股份,新奥股份目前持有内蒙古新威远100%股权。

  在2018年10月10日签署的《框架协议》中,各方约定本次交易的排他期为上述《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90日。因标的公司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交易各方已书面确认,本次交易的排他期延长至2019年3月10日,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按照上述《框架协议》继续履行。

  三、 重大资产重组风险提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标的资产在完成审计、资产评估等必要程序后,各方还需友好协商并就本次交易签署正式交易协议,上述《框架协议》为各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具体交易内容以各方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为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需由相关方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履行一系列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等。因此,本次交易最终付诸实践与否、以及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变动,尚存在不确定性。

  2、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及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8日

本版导读

20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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