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八钢公司签署增资扩股暨市场化债转股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9-01-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钢公司”)持有公司50.02%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八钢公司的通知,八钢公司于2019年1月8日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集团”)、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投集团”)以及八家八钢公司银行债权人一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市场化债转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协议中宝武集团、新投集团、银行债权人支持控股股东八钢公司增资扩股暨市场化债转股。协议各方就八钢公司增资扩股暨市场化债转股事宜初步达成意向性合作协议。

  本次合作在完成尽职调查、审计、资产评估等必要程序后,各方还需友好协商并就本次合作签署正式协议,《框架协议》为各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而签署的框架性、战略性合作协议,具体交易内容以各方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为准;同时,本次交易事项需由相关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内部制度履行一系列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等。因此,本次交易最终付诸实践与否、以及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变动,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框架协议》所约增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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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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