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1-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月25日 9点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金地集团总部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月25日

  至2019年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内容。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资本运营部,邮编:518048

  (二)登记时间:2019年1月22日一1月24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三)登记办法:

  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采取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邮编:518048

  (六)联系人姓名:张晓瑜、唐燕

  (七)联系电话:0755-82039509 传真:0755-82039900

  六、

  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交通、住宿自理。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2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凌克先生,应参加表决董事14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4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筹措资金、优化债务结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适时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规模

  通过金融机构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新增加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总规模不超过200亿元。

  其中,短期融资券和超短期融资券可在注册额度内循环发行。

  2、发行方式和种类

  债务融资工具可一次或多次发行,且可为若干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中期票据、永续中票、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和资产支持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

  3、发行期限和利率

  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优化债务结构,项目投资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5、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决议有效期为24个月。

  6、授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与上述事项有关的事宜,具体包括: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市场的中期票据、永续中票、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和资产支持票据等;

  2)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公司具体需要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3)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每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次实际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金额、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发行配售安排等;

  4)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委任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5)办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6)在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后,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适时完成有关发行。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19-003)。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9日

本版导读

20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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