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9-01-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6,240,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774%;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月14日(星期一)。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概况和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07号),核准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梦洁股份”)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5,454,340股。公司向2名特定投资者共发行了76,240,640股,发行价格为7.48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18年1月1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1月12日(非交易日顺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63,264,760股。具体的发行情况及限售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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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符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授予了1,6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763,264,760股变更为779,764,760股。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承诺情况

  1、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就本次认购作出以下承诺:本次认购所获得股份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2、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3、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形,公司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6,240,640股,占公司总股本9.7774%。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名,证券账户数量为2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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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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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数量及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等的要求;公司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梦洁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案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9日

本版导读

20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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