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1-09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9-01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于2019年1月3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8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接待中心第二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现有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举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郑斌先生主持。

  与会者经审议各项议案后,采用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与会关联董事郑斌、杨永名、叶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会议经与会非关联董事表决,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该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9 年1 月9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信用授信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信用授信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9-06)。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9-02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于2019年1月3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8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接待中心第二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现有监事五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五人。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举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士杰先生主持。

  与会者经审议各项议案后,采用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业务时,遵守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关联交易及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没有出现违法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9-03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及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信息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公司关联方介绍详见本文第二部分。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33,178.50万元,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33,415.11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于2019年1月8日召开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与会关联董事郑斌、杨永名、叶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会议经与会非关联董事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

  (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单位:元

  ■

  (续上表)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92年12月14日

  (2)注册地址:杭州市石桥路357号

  (3)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东路68号A座

  (4)企业性质: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郑斌

  (6)注册资本:80000万元

  (7)主营业务:制造、加工:纺织机械、造纸机械、泵、铸件、电动工具、变速齿轮装置、热交换器、数控数显装置及上述设备的备品备件(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承包境外机械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与上述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热电工程承包及其设备成套;批发、零售:集团成员企业生产的产品、备品配件及上述产品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为集团成员企业采购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设备、备品配件,为集团公司下属企业提供水、电、气供应与服务(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

  (8)实际控制人:杭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近期主要财务数据(按合并报表范围)

  单位:元

  ■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汽轮集团)持有公司479,824,80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63.64%,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10.1.3第一款:“(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公司向杭汽轮集团租入部分土地及办公用厂房、仓库、办公室;水、电能源服务由杭汽轮集团统一提供;商标由杭汽轮集团提供许可使用。由于上述土地、厂房、商标等资源和能源供应服务是公司组织生产经营的基础条件,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将延续存在。

  (二)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93年3月22日

  (2)注册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通二村

  (3)办公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东溪路128号

  (4)经营性质: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严建华

  (6)注册资本:8000万元

  (7)主营业务:设计、生产、销售水力发电成套设备、汽轮发电机、电动机、水泵、电站及工矿配件、机械电气设备、自动化原件;电站工程总承包、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控股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2、近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由杭汽轮集团控股,持股比例为85%。由于该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家关联企业集团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本公司与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是向其采购汽轮发电机及向其销售锻件。因用户装备成套性需要,在订购工业发电汽轮机的同时,要求本公司为其提供发电机。

  (三)杭州南华木业包装箱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3年12月31日

  (2)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星桥北路62号

  (3)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星桥北路62号

  (4)企业性质:国有参股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王振峰

  (6)注册资本:150万元

  (7)主营业务:木制品(木质包装箱)制造、加工及销售;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木材,钢材,五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2、近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南华木业包装箱有限公司由杭汽轮集团参股,持股比例为30%,与本公司同受一家关联企业集团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

  本公司与杭州南华木业包装箱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是向其采购产品包装箱。本公司产品采用箱板包装,为产品贮运之必需。

  (四)杭州汽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98年9月2日

  (2)注册地址:杭州市石桥路357号

  (3)办公地址:杭州市石桥路357号

  (4)企业性质:国有参股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杨永名

  (6)注册资本:500万元

  (7)主营业务:服务:维修(一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批发、零售: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汽车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服务: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8)主要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2、近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3、与本公司的关系

  杭州汽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由杭汽轮集团参股,持股比例为30%,与本公司同受一家关联企业集团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

  本公司与杭州汽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是委托其提供货物运输、国际货运代理、职工交通车客运、车辆维修等服务。本公司自身不设运输服务部门,接受这些服务是必要的。

  (五)杭州汽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11年9月30日

  (2)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2号大街18号

  (3)办公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2号大街18号

  (4)企业性质:国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法定代表人:叶钟

  (6)注册资本:20000万元

  (7)主营业务:电力工程总承包;设计、安装:机电设备成套工程、中小型火力发电工程、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成果转让【上述经营范围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批发、零售:机电成套设备、金属材料、高低压电器、电线电缆、仪器仪表、保温耐火材料。

  (8)控股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2、近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3、与本公司的关系

  杭州汽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由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持股比例为74.275%,与本公司同受一家关联企业集团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

  根据双方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杭州汽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工业汽轮机及提供安装服务等,成为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有益补充。

  (六)(印度)格林绍尔动力装置私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5年 10月 19日

  (2)注册地址:印度班加罗尔

  (3)注册资本:220 万美元

  (4)主营业务:从事发电设备的汽轮机供货、安装和调试。

  (5)主要股东: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35.62%;外方股东64.38%

  2、近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美元

  ■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系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4、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

  本公司与(印度)格林绍尔动力装置私营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是向其出售产品、商品。

  (七)杭州杭汽轮压缩机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14年7月9日

  (2)注册地址:杭州市石桥路 357 号

  (3)办公地址:杭州市石桥路 357 号

  (4)企业类型: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严建华

  (6)注册资本:1000 万元

  (7)主营业务:压缩机等旋转类机械设备及辅机设备制造(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服务:压缩机产品及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设计、技术咨询,压缩机组及成套装置的技术服务、维修和技术改造;压缩机设备成套项目的设计;批发、零售:压缩机及配件、材料。

  (8)主要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2、近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汽轮集团持有压缩机公司42.5%的股权,压缩机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家关联企业集团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

  本公司与杭州杭汽轮压缩机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是接受其提供的技术服务。

  (八)中机院-杭汽轮集团(杭州)联合研究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8年10月22日

  (2)注册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68-1号1501室

  (3)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68-1号

  (4)企业性质: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宋思远

  (6)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7)主营业务:服务:机电行业的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和成果转让,电子计算机及自动化、环保产品及资源利用产品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和成果转让,电子计算机工程承包,环保工程承包,成年人的非证书职业技能培训、成年人的非文化教育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批发、零售:机电设备及零配件,金属材料,监测设备及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全法项目

  (8)主要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2、近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汽轮集团持有中机院-杭汽轮集团(杭州)联合研究院有限公司70%的股权,该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家关联企业集团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

  本公司与中机院-杭汽轮集团(杭州)联合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是采购原材料。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上市以来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中,形成了稳定高效的业务运行模式,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董事会认为以上关联方均能履行合同,与公司开展相关业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产品生产和销售的需要,公司将部分产品向关联方销售和委托关联方销售公司产品,在销售过程中接受与公司产品相关的运输、包装的关联方服务,该关联交易使生产资源得到优化配置,有效提高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效率和做好公司主营业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无损害公司利益的交易。

  2、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性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有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关联交易均按照规定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需表决回避。按相关规则规定,该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股东需表决回避。

  3、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在定价过程中遵循公平、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公司按相关规则于2018年5月14日、8月16日、10月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并确认公司2018年1-9月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情况,本次公司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2018年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33,415.11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37%,应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公司有关日常经营方面的关联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9-04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1月8日召开的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审议。

  根据2018年10月26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及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9-05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1月8日召开的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经营决策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控股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提名李桂雯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提名委员会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经审阅拟增补董事的个人简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李桂雯女士的简历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附件:

  李桂雯女士,1970年9月出生, 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年进入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总经办副主任、经济管理部副部长。2007年8月起任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战略发展部部长。2013年8月起,任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职工董事。2017年11月起,任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董事会秘书、战略发展部部长。

  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9-06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9年1月8日召开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9-01)。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月29日(星期二)下午14:00,会期半天。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1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24日。

  B股股东应在2019年1月21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1月2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议案1回避表决,该股东也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接待中心第二会议室。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石桥路35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并表决下列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

  2、《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

  3、《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

  (二)特别强调事项

  议案3为关联交易议案,控股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需回避表决;议案1为特别议案,需经参会的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议案,需参会的全体股东半数以上表决权同意。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及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可采取亲临公司、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截止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8:30一15:30。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2019年1月25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要求:(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出席现场会议。

  2、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石桥路357号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0022

  电话:王钢(0571)85780198

  王财华(0571)85780438、方子熙(0571)85784758

  传真:(0571)85780433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71”,投票简称为“杭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 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5、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投票指示,应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20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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