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2019-01-09 来源: 作者:

  特别提示

  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水表”或“发行人”)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63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16.63元/股在2019年1月10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9年1月10日(T日),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初步询价的拟申购总量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序,如高于某一价格的拟申购总量小于10%,且包含该价格及以上价格的拟申购总量大于等于10%,则该价格为临界价格,高于临界价格对应的申购量将全部剔除,报价等于该临界价格的配售对象按“申购量由少到多,申购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序号为准)由晚到早”的原则依次剔除,直至剔除总量首次超过拟申购总量的10%。当临界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数量可不再剔除,此时此处最高报价的比例可以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9年1月1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1月1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90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25号文核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宁波水表”,股票代码为“603700”,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2700”。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909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3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60.12%;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559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39.88%。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9年1月4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63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65,00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339.12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9,667.55万元,不超过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59,667.55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19年1月2日在《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9年1月10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T日)9:30-15:00。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16.63元/股,申购数量为该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时申报的拟申购数量。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证券账户号码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T日)9:30-11:30、13:00-15:00。2019年1月10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9年1月8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以下简称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19年1月8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5,000股。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2019年1月14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2019年1月14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9年1月10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一、(六)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10、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9年1月2日(T-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公告》”)及《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11、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909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3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12%;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559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9.88%。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分别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和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四)发行价格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63元/股。

  (五)募集资金

  按本次发行价格16.63元/股、发行新股3,909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65,00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5,339.12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9,667.55万元。

  (六)回拨机制

  2019年1月10日(T日)15:00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已公告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2、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3、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低于50倍(含),将不启动回拨机制。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9年1月11日(T+1日)在《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七)本次发行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九)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注:(1)T日为网上网下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二、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1、网下投资者总体申报情况

  2019年1月4日(T-4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截至2019年1月4日(T-4日)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收到2,21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197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4.75元/股—46.63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342,640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

  2、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核查,4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2个配售对象未按照《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核查资料;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个配售对象属于《初步询价公告》规定中禁止配售的情形。上述4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9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无效报价的拟申购总量为15,680万股,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中被标注为“无效1”的部分。

  3、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后,2,17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148个配售对象符合《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拟申购总量为1,326,960万股。符合要求的配售对象的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

  (二)剔除最髙报价有关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初步询价的拟申购总量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序,如高于某一价格的拟申购总量小于10%,且包含该价格及以上价格的拟申购总量大于等于10%,则该价格为临界价格,高于临界价格对应的申购量将全部剔除,报价等于该临界价格的配售对象按“申购量由少到多,申购时间(以上交所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序号为准)由晚到早”的原则依次剔除,直至剔除总量首次超过拟申购总量的10%。当临界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数量可不再剔除,此时此处最高报价的比例可以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将报价在16.63元(不含)以上的申报全部予以剔除,对应剔除的申报数量为960万股,占拟申购总量的0.07%。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

  (三)确定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

  1、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后的剩余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63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2,160家,配售对象4,135个,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为1,322,800万股。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申报价格及可申购数量见附表。

  本次初步询价中,1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16.63元/股,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中被标注为“无效2”的部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将继续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四)与行业市盈率的比较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C40仪器仪表制造业”。截至2019年1月4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4.38倍。

  本次发行价格16.63元/股对应的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22.9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提交的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2,160家,对应的配售对象4,135个,其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1,322,80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被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为有效报价的投资者,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二)网下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19年1月10日(T日)9:30-15:00通过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16.63元/股,申购数量为该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时申报的拟申购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证券账户号码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3、网下投资者在2019年1月10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备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2019年1月2日(T-6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了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9年1月14日(T+2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9年1月14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申购数量、初步配售数量等信息以及列表公示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少于有效拟申购数量的网下投资者。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9年1月14日(T+2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的获配股份数量和发行价格,从配售对象在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T+2日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栏目

  (下转A19版)

本版导读

20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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