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1-14 来源: 作者: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信保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1月14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限额(含定期定额投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及最低保留份额。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1、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1)

  2、信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8)

  3、中信保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2)

  4、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550004,B类:550005)

  5、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7)

  6、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6)

  7、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3)

  8、中信保诚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6209)

  9、信诚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4716)

  注: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仅对场外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二、调整内容

  1、自2019年1月14日起,针对上述基金,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及销售机构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时,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首次单笔最低金额仍为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2、自2019年1月14日起,针对上述基金,调整最低赎回份额和保留份额,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上述基金的赎回业务时,赎回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三、其他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介和本公司网站上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2、各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各自的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基金交易限额。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申购业务时,应当遵循各销售机构相关规定提交申请。

  3、本次调整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最近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更新。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5、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免长途费用)

  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4日

  

  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第五个开放期内开放申购、

  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第五个开放期时间为2019年1月17日(含该日)至2019年2月13日(含该日),即在此期间的工作日交易时间,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申请。自2019年2月14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运作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申请。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1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本基金开放期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为准。

  本基金第五个开放期时间为2019年1月17日至2019年2月13日,即自2019年1月17日(含该日)至2019年2月13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的交易时间,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申请。自2019年2月14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运作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申请。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本基金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份。基金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如下: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其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 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1)转出基金赎回费: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出基金赎回费。(2)申购费补差:两只前端收费基金(包括申购费为零的基金)之间的转换,按照转出金额分别计算转换申请日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大于转出基金申购费,则按差额收取申购补差费;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小于等于转出基金申购费,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具体申购费率标准请见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和最新公告。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费补差(外扣)=转出净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净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由非货币型基金转出时:

  转入份额=(转出净额-补差费)/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由货币型基金转出时:

  转入份额=(转出净额-补差费+结转收益)/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目前暂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募集管理的以下基金: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锐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惠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景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至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基金份额转换业务(只适用于前端收费模式)。

  本基金与上述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仅限上述基金的开放日的交易时间。

  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基金转换业务。具体信息可参见届时相关公告文件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进行咨询。

  (2)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有关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敬请查询2015年2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直销柜台: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邮编200120,直销传真:021-50120895,客服热线:400-666-0066。

  (2)网上直销平台:交易网址www.citicprufunds.com.cn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场外非直销机构包括: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深圳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华阳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司等基金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具体申购赎回安排和网点名单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的业务公告)。

  (2)关于场外非直销机构实行的费率优惠: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深圳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华阳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投资者通过以上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适用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其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最低1折起,具体优惠费率以代销机构官网公布为准。若原申购费率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投资者在上述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实行4折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按0.6%执行;若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基金申购费率以《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公布的费率为准。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工作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将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五个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本基金后续开放申购等业务的情况将另行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第二个封闭期为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以此类推。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1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15个工作日。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本基金开放期的每个工作日。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封闭期和开放期的设置规则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开放期相关安排并在开放期前公告。基金管理人可设置或不设置开放期申购规模上限。具体控制措施详见开放期相关安排的公告。

  (3)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4)有关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详情,可致电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进行查询。

  (6)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收到对账单,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更正相关资料。

  (7)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4日

  

  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

  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元时,本基金将在基金份额折算日分别对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信诚医药,基础份额,代码:165519)、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场内简称:医药800A,代码:150148)、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份额(场内简称:医药800B,代码:150149)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9年1月11日,医药800B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0.250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医药800B份额近期净值的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医药800A份额、医药800B份额在不定期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醒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医药800B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相应地,医药800B份额的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医药800A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原医药800A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医药800A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医药800A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信诚医药份额,因此原医药800A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信诚医药为跟踪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医药800A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四、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医药800B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医药800B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五、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信诚医药份额、医药800A份额、医药800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医药800A份额与医药800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信诚医药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了解或咨询详请。

  六、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4日

本版导读

201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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