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1-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19-004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01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01月03日以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俊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拟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次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根据市场整体趋势及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董事会审慎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含),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确定。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份,用途为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按回购金额下限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不低于909.09万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84%;按回购金额上限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不低于1,818.18万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6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10个月之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为顺利实施本次股份回购,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和用途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或终止;

  4、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完成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回购股份的具体处置方案;

  5、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6、授权公司董事会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7、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后及时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预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第一、二、三。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19-005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01月13日在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的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01月03日以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涵冰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拟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次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根据市场整体趋势及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董事会审慎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含),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确定。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份,用途为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按回购金额下限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不低于909.09万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84%;按回购金额上限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不低于1,818.18万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6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10个月之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0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19-00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份,用途为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按回购金额下限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不低于909.09万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84%;按回购金额上限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不低于1,818.18万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68%。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0个月。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目前不存在减持计划。

  3、风险提示: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且存在回购方案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或无法实施本次回购等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顺利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01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1、拟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细则》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根据市场整体趋势及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董事会审慎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含),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

  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区间。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份,用途为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按回购金额下限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不低于909.09万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84%;按回购金额上限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不低于1,818.18万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6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10个月之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股份的数量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7、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根据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18,181,818股,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后,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根据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9,090,909股,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后,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预计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8、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373,547.72万元、净资产为196,630.99万元、流动资产为141,375.22万元。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20,00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35%、10.17%、14.15%。

  公司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30,316.11万元,预计公司2018年全年可实现净利润30,881.92万元至35,632.98万元,盈利能力稳定。且随着一大新产品自2018年开始陆续获批,尤其是公司的创新药研发将要步入收获期,管理层预计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将持续向好。此外,公司自上市以来均执行了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每年在保证公司未来发展的基础上基本都实施了较大金额的现金分红。根据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或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因此,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全体董事承诺: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的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10、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经股东大会审议后,依法注销本次回购的股份并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11、防范侵犯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经股东大会审议后,依法注销本次回购的股份,并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律程序。

  12、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若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4)若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可能存在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5)若回购实施期间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或无法实施本次回购的风险。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3、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及时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本次办理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

  为顺利实施本次股份回购,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和用途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或终止;

  4、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完成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回购股份的具体处置方案;

  5、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6、授权公司董事会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7、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后及时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将根据本次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回购股份事项相关信息知情人名单。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19-007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已于2018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对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了专项修改,新修订的《公司法》已于公布之日生效。据此,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0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事项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事项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19-008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01月29日13: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01月28日一2019年01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01月29日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01月28日15:00至2019年01月29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01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01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本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1拟回购股份的目的

  2.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2.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2.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2.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2.6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本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本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01月23日(9:30一11:30、13:30一15:30)。

  3、登记地点:西藏山南市泽当镇三湘大道17号。

  4、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郭艳

  (2)电 话:0893-7834865

  (3)传 真:0893-7661674

  (4)联系地址:西藏山南市泽当镇三湘大道17号

  (5)邮 编:856000

  4、谢绝未在上述指定登记时间内按照上述指定登记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1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3”,投票简称为“海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0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当日9:30-11:30及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01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点,结束时间为2019年0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点。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本版导读

201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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