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1-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 “公司”)于2019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现就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2号文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24,717,239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6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76,774,286.13元,扣除发行费用26,443,096.9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050,331,189.1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7)第14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 2016 年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通许牧原第一期 52 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中通许牧原二场、三场、六场生猪养殖项目变更为新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河牧原”)一场(新河县仁让里乡中良家庄村西)、四场(新河县仁让里乡东边仙村南)。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商水牧原第一期 45 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中商水一场生猪养殖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商水县大武乡雷庄村。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扶沟牧原第一期20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中“扶沟牧原七场” 部分生猪养殖项目的地点变更为“扶沟牧原十六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用于西华牧原十一场0.5万头母猪场的建设。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中“商水三场” 部分生猪养殖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到“商水九场” ,“商水五场”部分生猪养殖项目的地点变更到 “商水七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河牧原生猪养殖项目增加项目实施地点“新河牧原三场”和“新河牧原六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太康牧原第一期25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增加项目实施地点“太康牧原八场” ;正阳牧原第一期18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增加项目实施地点“正阳牧原九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扶沟牧原第一期20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拟增加项目实施地点“扶沟二十场”。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2018年2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西华牧原第一期27.5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669.91万元(含利息)用于西华牧原十一场0.5万头母猪场的建设。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通过,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西华牧原第一期27.5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之“西华牧原十一场”变更为“西华牧原十五场”。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由于原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地点发展规划进行调整,导致西华牧原十一场不能按原计划进行养殖场建设。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公司拟变更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西华牧原十五场”。经过公司相关部门考察,“西华牧原十五场”符合项目建设的各项条件 ,“西华牧原十五场”已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确认;同时已取得环评批复,符合开工建设的条件。

  (三)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情况及影响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构成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及方式也无变化,对项目实施进度无重大影响;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经公司审慎分析、反复研究,充分论证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变更部分项目实施地点外,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背景、市场需求、技术方案、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经济效益预测仍与公司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不会对上述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并未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实施地点的变更对募投项目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且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变更需股东大会批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有助于提升经营效率,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公司本次变更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五、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等均保持不变,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招商证券对牧原股份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9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9年1月29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2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9日交易日上午9:30一一11:30,下午13:00一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时间(2019年1月28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9年1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22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区牧原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1月2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董事会邀请出席会议的嘉宾、保荐机构代表等。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的议案为:

  1、《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以上1、2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上议案有关内容请参见2019年1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提案编码

  ■

  五、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1月24日8:30一16: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七、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曹芳

  电话:0377-65239559

  传真:0377-66100053

  邮编:473000

  电子邮箱:myzqb@muyuanfoods.com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八、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714”。

  2、投票简称:“牧原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以上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年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28日15:00 至2019年1月2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特别说明: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7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一、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方案

  1、发行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计划注册规模:拟申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4、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贷款和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5、发行期限:拟注册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为每期最长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6、发行方式: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7、发行利率:以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为准,根据市场利率波动情况择机发行,以获得最优市场利率;

  8、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9、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到期日止。

  二、关于本次发行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为更好把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曹治年先生全权负责发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及修订、调整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承销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办理申请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7、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8、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可拓宽融资渠道,适当优化融资结构,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营运资金,实现资金的高效运作。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两年内实施,最终注册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6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月1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1月1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褚柯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2019年1月1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5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3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19年1月10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英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详见2019年1月1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2019年1月1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一、二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召开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9年1月1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4日

本版导读

201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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