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临时报告

2019-01-14 来源: 作者: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五)》、《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国保利集团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10月10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17]1788号”批复核准,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0亿元的公司债券。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10月8日,公司成功发行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8保利01”,债券代码“143831.SH”),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6亿元,期限为3年期。截至目前,本期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2019年1月9日,发行人发布《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据该公告披露,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2018年度内累计新增借款为693.23亿元,主要包括新增银行借款以及新发行债券、ABS产品等,超过发行人2017年末净资产的20%。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一)2017年末净资产额:2,025.32亿元

  (二)2017年末借款余额:2,699.28亿元

  (三)截至2018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3,392.50亿元

  (四)累计新增借款金额:693.23亿元

  (五)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具体比例:34.23%

  二、发行人2018年度新增借款分类:

  (一)银行借款新增663.46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32.76%。

  (二)非银行借款减少-53.78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2.66%。

  (三)应付债券(含公司债、企业债、金融债、协会产品、ABS等)新增83.55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4.13%。

  上述财务数据除2017年末净资产外,均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

  发行人上述借款增加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

  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五)》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中信证券作为18保利01的受托管理人,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持续跟踪发行人新增借款情况,并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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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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