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第四季度报告

2019-01-19 来源: 作者:

  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2018

  报告

  第四季度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01月19日

  §1 重要提示

  ■

  §2 基金产品概况

  2.1 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后

  ■

  2.2 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前

  ■

  注:本基金自2018年12月28日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基金自2018年12月29日起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3.2 财通福瑞混合发起(LOF)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5%。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8年12月29日-2018年12月31日)

  ■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1月22日,转型日期为2018年12月29日,基金转型至披露时点不满一年;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股票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的5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建仓期是2016年11月22日至2017年5月22日,截至报告期末和基金建仓期末,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

  (3)本基金自2017年9月8日起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中基协发〔2017〕6号)确定的估值方法对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进行调整。

  3.2 财通福瑞定开混合发起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11月22日-2018年12月28日)

  ■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1月22日;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封闭期内,股票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的30%~100%;开放期内,股票资产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一个月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封闭期内,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不受上述30%~100%的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本基金建仓期是2016年11月22日至2017年5月22日,截至建仓期末及报告期末,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

  (3)本基金自2017年9月8日起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中基协发〔2017〕6号)确定的估值方法对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进行调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2)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以价值投资为理念,致力于建设合理的组织架构和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营造公平交易的执行环境。公司通过严格的内控制度和授权体系,确保投资、研究、交易等各个环节的独立性。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并建立了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在场内、场外各类交易中,各投资组合都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同时,公司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各投资组合均可参考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在此平台上共享研究成果,并对各组合提供无倾向性支持;在公用备选库的基础上,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进而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在确保投资组合间信息隔离、权限明晰的基础上,形成信息公开、资源共享的公平投资管理环境。

  公司建立了专门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交易系统中适当启用公平交易模块,保证公平交易的严格执行。对异常交易的监控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等环节,特殊情况会经过严格的报告和审批程序,会定期针对旗下所有组合的交易记录进行了交易时机和价差的专项统计分析,以排查异常交易。

  报告期内,本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项目,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未发现组合间存在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或异常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及短期国债回购交易除外)或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如果因应对大额赎回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反向交易的,则需经公司领导严格审批并留痕备查。

  本投资组合为主动型、上市开放式基金。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主动型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短期国债回购交易除外)的情况,也未发生影响市场价格的临近日同向或反向交易。

  经过事前制度约束、事中严密监控,以及事后的统计排查,本报告期内各笔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本期基金运作未对市场产生有违公允性的影响,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我国经济增速趋缓的态势开始显现,预计企业盈利增速逐季回落的趋势将延续至2019年上半年。美国经济增速见顶回落,使得中美贸易摩擦的严峻形势有望得到改善,美联储持续加息对新兴市场的压力在2019年有望得到缓解,油价回落使得通胀压力进一步消逝,为国内货币政策的宽松打开了空间,逆周期调控的对冲政策有望在2019年上半年陆续推出。权益市场在经历了四季度的大幅回落后整体估值吸引力进一步提升,风险偏好已经开始出现恢复的迹象。

  本基金在四季度通过降低仓位的方式控制回撤风险,同时对持仓结构进行了一定的调整,降低了金融等后周期板块的配置比例,使组合能够更稳健应对市场的波动。展望明年的市场,我们认为目前的市场位置已经相对充分地反映了投资者对于未来经济基本面走势的悲观预期,在外部环境逐步缓和叠加内部呵护市场的政策逐步推出后,我们会努力把握市场机遇,重点关注新科技与新消费领域的投资机会。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通福瑞混合发起(LOF)基金份额净值为0.7323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通福瑞定开混合发起基金份额净值为0.7323元;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28日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8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1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况出现。

  §5 投资组合报告

  转型后: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期(2018年12月29日-2018年12月31日)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的港股。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持有紫金矿业(601899)上市流通及流通受限部分,上表中按同一股票合并计算,具体信息详见本报告5.11.5。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要求(下称《规定》),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且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上述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获得的股份已过限售期的,但根据《规定》要求需于一定时间内继续处于限售状态。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投资组合报告

  转型前: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18年10月1日-2018年12月28日)

  6.1 报告期末(2018年12月28日)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6.2 报告期末(2018年12月28日)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6.2.1 报告期末(2018年12月28日)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6.2.2 报告期末(2018年12月28日)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的港股。

  6.3 报告期末(2018年12月28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持有紫金矿业(601899)上市流通及流通受限部分,上表中按同一股票合并计算,具体信息详见本报告6.11.5。

  6.4 报告期末(2018年12月28日)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5 报告期末(2018年12月28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6报告期末(2018年12月28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6.7报告期末(2018年12月28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6.8报告期末(2018年12月28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6.9 报告期末(2018年12月28日)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6.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6.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6.10 报告期末(2018年12月28日)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6.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6.10.1 报告期末(2018年12月28日)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6.10.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6.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6.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6.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6.11.3 其他资产构成

  ■

  6.11.4 报告期末(2018年12月28日)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6.11.5 报告期末(2018年12月28日)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要求(下称《规定》),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且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上述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获得的股份已过限售期的,但根据《规定》要求需于一定时间内继续处于限售状态。

  6.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7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 (1)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2) 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基金自2018年12月29日起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8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8.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

  8.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

  注: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10,000,000.00元作为发起式资金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为1,000.00元,表格中按照固定费用折合成小数计算。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2,250.00元。

  §9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10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0.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10.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管理人网站进行了如下信息披露:

  1、2018年10月13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分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2、2018年10月19日披露了《关于旗下基金增加沈阳麟龙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2018年10月25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4、2018年10月25日披露了《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3季度报告》;

  5、2018年10月26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6、2018年10月29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7、2018年10月31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交易相关人员信息公示表1031》;

  8、2018年11月06日披露了《关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加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9、2018年11月13日披露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0、2018年11月22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交易相关人员信息公示表》;

  11、2018年11月23日披露了《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停牌的提示公告》;

  12、2018年11月29日披露了《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13、2018年11月29日披露了《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2018年11月更新)》及其摘要;

  14、2018年11月29日披露了《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2018年11月更新)》;

  15、2018年11月30日披露了《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选择期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16、2018年12月07日披露了《关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7、2018年12月07日披露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8、2018年12月20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交易相关人员信息公示表1219》;

  19、2018年12月27日披露了《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变更及实施转型的提示公告》;

  20、2018年12月28日披露了《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21、2018年12月28日披露了《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2、2018年12月29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3、2018年12月29日披露了《关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与中国农业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4、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每日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11 备查文件目录

  11.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托管协议;

  4、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11.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管理人。

  咨询电话:400-820-9888

  公司网址:http://www.ctfund.com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2019-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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