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2-16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4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长春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周转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申请不超过3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年利率不超过9.5%,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并授权长春荣丰在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

  2、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征、王焕新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一致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01 月 21 日注册成立,营业期限自 2005 年 01 月 21 日至 2035 年 01 月 20 日,注册住所北京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 305 号 8 区 1 号楼 1101 室,法定代表人王征,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主要集中于房地产和银行股权两大领域)。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盛世达总资产27.39亿元, 净资产 15.92亿元。

  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7,680,703 股,占公司总股本 39.28%。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长春荣丰向控股股东盛世达申请不超过3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年利率不超过9.5%,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并授权长春荣丰在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无抵押及担保,贷款利率参考了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水平及公司取得资金的成本,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满足长春荣丰的资金周转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贷款利率参考了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水平,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9年年初至公告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长春公司资金周转需求,贷款利率参考了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水平,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向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2 月 15 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6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了顺利推动长春国际金融中心项目的开发建设,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长春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荣丰”)拟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银行”) 借款人民币3亿元,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荣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2个月,

  本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七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长春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3518号长春国际金融中心C座6层

  法定代表人:王征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8年01月04日

  经营期限:2008年01月04日至2028年01月04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筑劳务(需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场地租赁、停车服务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长春荣丰总资产1,553,464,544.33元,总负债1,198,272,620.86元,净资产355,191,923.47元,利润总额75,406,563.86元,净利润66,631,352.2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长春荣丰为北京荣丰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长春荣丰9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12个月

  3、担保金额:3亿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持有长春荣丰90%股权,公司为长春荣丰提供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借款及担保是根据公司整体资金需求安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0.3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8.46%。公司目前除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3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2月1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董事有王征、王焕新、楚建忠、殷建军、周德元、胡智、周展共计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长春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长春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3亿元,公司为该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征、王焕新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长春荣丰向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3 亿元的借款额度,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并授权长春荣丰在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安排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68 股票简称:荣丰控股 编号:2019-005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19年3月5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5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4日下午3:00至2019年3月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2019年2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刊登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汉威国际广场6号楼顶层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长春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2019年2月1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荣丰控股集团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荣丰控股集团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9年3月4日、3月5日上午 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或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汉威国际广场6号楼3层荣丰控股集团

  联系人:杜诗琴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51757685

  传真:010-51757666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668

  投票简称:荣丰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3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3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3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

  申请借款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2、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长春公司资金周转需求,贷款利率参考了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水平,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向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签字:

  胡 智___________ 周德元___________ 周 展______________

  二○一九年二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2019-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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