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第十七届发审委对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审核意见的函》的回复公告

2019-02-16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2019-006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第十七届发审委对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审核意见的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已于2019年1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14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披露的《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号)。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第十七届发审委对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意见的函》(证发反馈函[2019]11号)(以下简称“《发审委意见函》”)。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发审委意见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做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6日

本版导读

2019-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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