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2019-02-16 来源: 作者:

  股东刘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01月0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公司监事刘钢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2,78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

  截至本公告日,刘钢先生减持股份数量超过其预披露计划的一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

  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含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该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刘钢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刘钢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刘钢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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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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